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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:非正规就业人员6-9月也有高温费
来源:柚乡人才网 日期:2014-03-28 浏览
 8月24日消息:据《新闻晨报》报道,本市非正规就业组织从业人员今年6月1日至9月30日也可以拿高温津贴。市政府网站昨天公布的相关规定明确,本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200元/月。6月1日至9月30日四个月共可获得高温津贴800元。

  昨天公布的这一规定明确,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中的公益性劳动组织、经营型劳动组织可参照《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》的规定,向从业人员发放高温季节津贴。该《通知》规定,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(35℃以上)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℃以下的(不含33℃)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,标准为每月200元。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,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。

  劳动法专家谈育明认为,“通知”并未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时间。显然,高温津贴按日或按周发放是不现实的。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,也可以高温天过后,集中在10月份一次性发放。